第九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
一、目的:
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,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,特舉辦閩 、客語文學獎活動,鼓勵社會大眾、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,共同參與 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。
二、辦理單位
(一)主辦單位:教育部
(二)承辦單位:遠景出版事業有限公司
三、收件期間:112 年 9 月 1 日 起 至 112 年 11 月 15 日 止(以郵戳為憑)
四、徵選語言別:「閩南語及閩東語」、「 客語 」
五、徵選組別及資格:
(一)教師組: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。
(二)學生組: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。
(三)社會組:前兩組以外之民眾 。
註:投稿者以參加1組為限。
六、徵選文類:
(一)現代詩:60行以內。
(二)散文:2500字至4,500字。
(三)短篇小說:5000字至1萬3,000字。
註:投稿者得同時參與多項文類之徵選;各類參選作品以1件為限,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。
七、詳情及相關資料下載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(https://depart.moe.edu.tw/ED2400/Default.aspx)電子布告欄,或電洽:(02)2251-7298 沈小姐、施先生。